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3名承授人授出929,000份认股权及向13名承授人授出3,91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接纳後方可作实。
-------------------------------------------------------------------------------
认股权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3名承授人授出929,000份认股权,惟须待接纳後方可作实。
授出详情
向承授人授出认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
承授人数目: 3名
已授出认股权获行使後将予认购之新股份总数:929,000
授出代价: 零
已授出认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股份4.144港元
认股权之有效期: 认股权之有效期为由授出日期起计十年,而认股权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失效。
归属期: 已授出之257,000份认股权将按下述形式归属予承授人:
— 其中50%将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归属;
— 其中25%将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归属;
— 其中25%将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归属;
已授出之672,000份认股权将按下述形式归属予承授人:
— 其中50%将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归属;
— 其中25%将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归属;
— 其中25%将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归属。
授出之认股权不受表现指标所限。
行使价
认股权行使价为每股股份4.144港元,乃(i)於授出日期联交所刊发之每日报价表所报之股份收市价每股4.010港元;(ii)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刊发之每日报价表所报之股份平均收市价每股4.144港元;及(iii)每股股份面值0.01港元之最高者。
承授人
就董事所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获授认股权之3名承授人并非董事或本公司关连人士。
受限制股份单位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13名承授人授出3,91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接纳後方可作实。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受限制股份单位按下列条款授予承授人:
— 每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以零代价授出;
— 将授予承授人之每股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赋有权利可於其归属日期收取一股股份;及
— 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受表现指标所限。
就向承授人授出之3,91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而言,彼此之间及与所有不时已发行股份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地位之新股份将待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结算时向该等承授人发行。
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於授出日期起四年内归属承授人。
按於授出日期联交所所报之股份收市价每股4.010港元计算,向承授人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市值约为15.68百万港元。
承授人
就董事所知,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之13名承授人并非董事或本公司关连人士。
授出之理由及裨益
前述授出认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之目的为:(i)向有技术及经验之人士提供收购本公司股权之机会,务求吸纳彼等以促进本集团之进一步发展及扩展;(ii)表扬现有雇员对本集团之成就及发展所作之贡献;及(iii)全面激励及鼓舞雇员留任本集团,促进本集团之未来发展及扩张。
释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并於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00241)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相同涵义
「授出日期」指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承授人」指本集团雇员,於授出日期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认股权」指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认购或收购股份之认股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受限制股份单位」指受限制股份单位,为收取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所奖励股份之待定权利
「股份奖励计划」指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采纳之股份奖励计划,其主要条款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之通函第10至20页
「股份」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相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