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而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所载之普通决议案已全部於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之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之专有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三十分在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1座23楼2302–2305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通告所载之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已全部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有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表决股份数目(%)
赞成 反对
1. 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根据 912,542,447 1
本公司、阿里巴巴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与淘宝 (99.9999%) (0.0001%)
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订立的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服务框架协议,应付截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服务费
的经修订年度上限人民币80,000,000元;
2. 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根据 912,542,447 1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 (99.9999%) (0.0001%)
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订立的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的服务协议,应
付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
服务费的经修订年度上限人民币130,000,000
元;及
3. 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根据 912,542,447 1
本公司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订立 (99.9999%) (0.0001%)
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的物流服
务框架协议,应付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有关服务费的经修订年度上限人
民币26,000,000元。
附注:
(1) 决议案全文载於通告内。
(2)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
(a)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829,221,498股;
(b) 持有合共6,050,553,00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56%)之Perfect AdvanceHolding Limited及Ali JK Nutritional Products Holding Limited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表决权。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股东须就拟於会上通过之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c)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3,778,668,490股;及
(d)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仅可於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零股。
(3)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之监票员,以就决议案进行点票。
由於超过50%总票数赞成第1至3项决议案,故决议案已全部以本公司普通决议案方式正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