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蔡崇信先生及黄爱珠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董事会同时宣布,张彧女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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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辞任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蔡崇信先生及黄爱珠女士已提呈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蔡崇信先生及黄爱珠女士因有意专注於其他商业事务而请辞,并确认彼等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等辞任之情况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谨此感谢蔡崇信先生及黄爱珠女士於过往对本集团作出贡献。
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张彧女士(「张女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张女士,45岁,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加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控股」,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其美国存托股份於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时担任阿里巴巴控股之财务副总裁。彼自二零一七年三月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起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监事,并为阿里巴巴控股多间附属公司之财务负责人及监事。自二零一四年六月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止期间,张女士担任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股份代号:106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担任西门子股份公司(Siemens AG)东亚太区内部审计合夥人,管理一支由财务、运营、资讯科技、合规及法证审计界别专业人士组成之团队,负责中国、东南亚、韩国、日本、澳洲及新西兰等地区及国家。於加入西门子股份公司前,张女士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之合夥人,在该事务所任职逾14年,服务大型跨国公司及中国公司。彼拥有与审核委员会及管理层合作之丰富经验。张女士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美国丹佛大学(University of Denver)会计学硕士学位。彼亦为中国及美国注册会计师。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张女士於紧接彼获委任前三年间并无在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张女士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权股东亦无任何关连。
於本公告日期,张女士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於本公告日期,张女士拥有17,875股阿里巴巴控股股份及46,984个阿里巴巴控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之权益。
张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一年,各任期届满後可重续一年。张女士须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在本公司之股东大会上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张女士不会就其服务领取任何袍金或薪酬。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张女士已确认,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按照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获委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祝贺张女士新获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