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举行其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而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所载全部决议案(「该等决议案」)已於会上按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董事会同时宣布,陈晓颖女士退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执行副主席,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生效。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之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数码港道100号数码港3 座F区资讯科技大道3楼培训演讲厅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通告所载全部该等决议案已按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该等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投票股份数目(%)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师报告书。 5,565,697,741 (100.00%) 0 (0.00%)
2. (a) 重选:
(i) 罗彤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253,450,143 (94.39%) 312,247,598 (5.61%)
(ii) 黄敬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249,017,370 (94.31%) 316,680,371 (5.69%)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5,558,287,324 (99.87%) 7,274,417 (0.13%)
3.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5,242,700,686 (94.20%) 322,852,015 (5.80%)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及配发股份 。 5,315,335,654 (95.50%) 250,358,087 (4.50%)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 5,565,623,741 (100.00%) 0 (0.00%)
6. 批准将根据第5项决议案所购回之股份总数
增至根据第4项决议案可能发行及配发之股份总数。5,322,288,071 (95.63%) 243,405,670 (4.37%)
7. 批准授出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根据本公司
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采纳之股份奖
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授出认股权及╱或受
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之奖励,
涉及相关新股份之最高数目相等於本决议案
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较早者止之期间已发行
股份之3%: (a)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时;(b)任何适用法例或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规
定本公司须举行其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
届满时;及(c)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
普通决议案修订或撤回本决议案之日(「适用
期间」),并於适用期间在根据股份奖励计划
授出之认股权及╱或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时
配发、发行及处理该等认股权及╱或受限制
股份单位相关之股份。 5,439,688,418 (97.74%) 126,005,323 (2.26%)
附注:
(1) 该等决议案全文载於通告。
(2)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a)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78,148,593 股;
(b) 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合共38名承授人於行使及归属认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如适用)後持有2,907,740股股份(占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36%)。有关承授人包括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一名董事,彼因归属授予彼之受限制股份单位而持有379,000股股份。所有该等38名承授人须就有关股份奖励授权之第7项决议案放弃投票。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於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悉之情况下,概无董事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同为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任何股份奖励之参与者)持有任何股份;及
(c)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仅可於会上投票反对该等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零股。
(3)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监票员,以就该等决议案进行点票。
由於超过50%总票数赞成第1项至第7项各项决议案,故第1项至第7项决议案全部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董事退任
诚如通函所披露,陈晓颖女士退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执行副主席,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生效。陈晓颖女士已确认,就彼之退任而言,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须提请股东垂注之事宜。
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陈晓颖女士於任内作出之宝贵贡献及支持。
於陈晓颖女士之退任生效後及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i)一名为执行董事,即王磊先生;(ii)四名为非执行董事,包括吴泳铭先生、蔡崇信先生、黄爱珠女士及康凯先生;及(iii)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严旋先生、罗彤先生及黄敬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