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出认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100名承授人授予33,843,000份认股权及向96名非关连承授人授予16,54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
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向关连人士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同日,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有条件向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王磊先生以及本公司附属公司(或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马立女士、孟长安先生及王培宇先生授予合共3,462,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据此配发及发行之任何新普通股)构成本公司之不获豁免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董事辞任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变动
董事会宣布张勇先生、陈俊先生及虞锋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职位,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起生效。张勇先生亦已辞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於同日生效。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泳铭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起生效。辞任董事各自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提呈股东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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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100名承授人授予33,843,000份认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
授出详情
向承授人授出认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
承授人数目: 100 名
行使授出认股权後认购之新普通股总数:33,843,000股,当中合共20,907,000股授予非关连承授人,而12,936,000股则授予关连承授人
授出认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5.184港元
认股权之有效期: 认股权之有效期为授出日期起计十年,而认股权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失效。
归属期: 就每名承授人而言,向其授予之认股权将自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起计四年内归属,其中:
– 50%已授出认股权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二周年归属;
– 25%已授出认股权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三周年归属;及
– 25%已授出认股权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四周年归属。
已授出认股权将按「认股权-归属时间表」一段之列表所示归属予承授人。
行使价
认股权行使价为每股5.184港元,乃(i)於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普通股收市价每股4.96港元;(ii)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普通股平均收市价每股5.184港元;及(iii)每股股份面值0.01港元之最高者。
授予董事
承授人之一的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王磊先生获授7,491,000份认股权。
有关授出认股权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王磊先生於有关向其及其联系人授予认股权之决议案放弃投票,且并无就有关决议案计入董事会会议之法定人数内。
归属时间表
下表载列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授出认股权之归属时间表:图略
受限制股份单位
授予非关连承授人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本公司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向96名非关连承授人授予16,54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并获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受限制股份单位按下列条款授予非关连承授人:
- 受限制股份单位毋须以任何代价授出;
- 将向非关连承授人授予之每股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赋有权利可於其归属日期收取一股普通股:
- 於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及结算时将予发行之任何普通股彼此间及与所有不时发行之普通股将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 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受表现指标等所限;及
- 就每名非关连承授人而言,向其授予之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起计四年内归属,当中:
o 50%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二周年归属;
o 25%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三周年归属;及
o 25%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於最接近该名承授人之授出赋权日期之季度参考日期之第四周年归属。
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按下文「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时间表」一段之列表所示归属予非关连承授人。
按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联交所所报每股普通股之收市价4.96港元计算,向非关连承授人授予之受限制股份单位市值约为82,000,000港元。
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向关连人士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会另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董事会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有条件向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王磊先生以及本公司附属公司(或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马立女士、孟长安先生及王培宇先生授予合共3,462,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独立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条款与本公告「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非关连承授人」一段所述者相同,惟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待独立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按下文「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时间表」一段之列表所示归属予关连承授人。
市值
根据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联交所所报每股普通股之收市价4.96港元计算,根据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受限制股份单位之市值约为17,200,000港元。
归属时间表
下表载列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授出或有条件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之归属时间表:(图略)
关连承授人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关连承授人於股份所持权益载列如下:(图略)
待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获独立股东批准及假设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前本公司将不会发行或购回额外普通股,根据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条款及在其规限下,可向关连承授人发行最多的普通股数目将为3,462,000 股,占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04%及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之0.04%(惟於向承授人授予之任何认股权获行使前及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向非关连承授人授予之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获归属前)以及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之0.04%(假设向承授人授予之33,843,000份认股权获悉数行使及向非关连承授人授予之16,541,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进行归属)。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理由及裨益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目的为嘉许各关连承授人对本集团之成功及发展作出之贡献,并透过向彼等提供获得本公司股本权益之机会,鼓励及激励彼等留任本集团,为本集团之未来发展及扩展奋斗。
董事(不包括王磊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发行新普通股之特别授权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项下发行之新普通股将根据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特别授权发行,董事会已获有关特别授权於适用期间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认股权及╱或受限制股份单位奖励,及於适用期间於授出之认股权已行使及╱或受限制股份单位获归属时配发、发行及处理该等认股权及╱或受限制股份单位相关普通股。该等认股权及╱或根据该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之受限制股份单位之相关新股份最高数目不应超过245,179,339 股,占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之日期)之已发行普通股3%。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在此前已批准根据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授出之任何奖励获归属或行使而将予发行之普通股份上市及买卖。
上市规则涵义
由於王磊先生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而马立女士、孟长安先生及王培宇先生各自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或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因而各自成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有关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其配发及发行任何新普通股)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本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就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提供意见。本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就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提供意见,且将就其委任作出公告。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其配发及发行任何新普通股)。载有(其中包括)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之通函,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或前後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一并派送至股东。
关於本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为应用技术解决方法供应商,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主要为中国药品行业运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电子监管网」),以及向互联网医药保健领域提供解决方法。
董事辞任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变动
董事会宣布张勇先生、陈俊先生及虞锋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职位以更集中彼等之注意力及精力於其他事务上,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起生效。张勇先生亦已辞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於同日生效。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泳铭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起生效。
辞任董事各自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提呈股东垂注。
释义
「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指本公司附属公司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适用期间」指於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当日(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至以下日期中较早发生者止期间:(a)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b)任何适用法律或公司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间届满时及(c)股东於股东大会藉普通决议案更改或撤销授予董事会於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之认股权及╱或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及╱或作出归属後配发及发行普通股之特别授权之决议案之日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中信21世纪(中国)」指本公司附属公司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指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及於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00241)
「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指董事会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批准有条件授予关连承授人之3,462,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关连承授人」指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以及阿里健康科技(北京)及中信21世纪(中国)之董事王磊先生、阿里健康科技(北京)及中信21世纪(中国)董事孟长安先生、阿里健康科技(北京)董事马立女士,以及中信21世纪(中国)董事王培宇先生,全部人士均属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关连人士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赋予之相同涵义
「授出日期」指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承授人」指本集团100名雇员,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获授予认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
「授出赋权日期」指承授人开始受雇於本集团或承授人成为股份奖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之日期,以较後者为准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
「独立董事委员会」指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就有关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不获豁免关连交易提供意见
「独立股东」指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毋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批准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之不获豁免关连交易放弃表决之股东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非关连承授人」指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获授予认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之96名本公司雇员,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认股权」指可认购或购买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所授出股份之认购权
「普通股」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电子监管网」指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除外
「季度参考日期」指各历年之一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七月三十一日及十月十日
「受限制股份单位」指受限制股份单位,为收取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之股份之权利
「股份奖励计划」指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股东特别大会采纳之股份奖励计划,其主要条款载於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之通函第10 至20 页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缴足普通股,或如本公司进行分拆、削减、合并、重新分类或重组股本,则指本公司因进行该等分拆、削减、合并、重新分类或重组而组成本公司普通股本部份该面值之股份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东特别大会」指本公司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有条件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任何交易
「附属公司」指具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