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本公司与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卫宁软件」)於2015 年1月26日签署了一份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夥伴关系,实现资源分享、共同开拓和发展,并为以後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共识。现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双方认同对方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价值,认识到在开拓市场和创新服务方面相互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共同认为建立长期性、战略性的合作关系,有利於双方在健康服务业和医药卫生信息服务领域的拓展,有助於提升各自的运营空间和营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助於实现未来市场的扩张,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卫宁软件和阿里健康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围绕公众健康服务的需求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在医疗服务、健康服务、药品流通与监管、医保风控等方面资源分享、相互协作,整合多方资源,以开放的心态,共同营造符合健康服务业和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面向患者、医生,联动医院、保险、药品等多部门,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业务及其生态圈。
双方建立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夥伴关系,并通过多个具体项目的实施,帮助双方赢得市场和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卫宁通过资源的共享和业务的协作,有意在(其中包括)以下方面进行合作:
(i) 在健康服务方面:共同促进慢性病和常见病院内院外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模式的形成。
(ii) 在医疗服务方面:共同打造以医生多点执业和医院有效联动为代表的云医院建设。
(iii) 在医疗支付服务方面:整合支付平台和卫宁风控引擎,有效提升和拓展该系统在医疗卫生支付体系的价值和地位。
(iv) 在药品流通和监管方面:在支持阿里健康的药品电子监管服务基础上,共同探索电子处方的有效共享和市场应用。
(v) 在基础环境建设方面:共同努力,促使各类医疗卫生服务应用系统部署到阿里云上,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
双方保有积极开拓其他相关领域业务合作的愿望。
另外,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夥伴;双方保有形成深层次合作的权利,包括且不限於资本合作等方面合作;双方在健康服务业方向中保有优先选择对方共同开展相关项目的权利,且在与第三方类似合作前提前知会对方;双方合作中将共享服务对象信息、客户服务等资源,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若有其他资源的需求且对方具备此资源时原则上保有选择使用对方资源的权利。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到期後双方如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卫宁软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00253),是一家以医疗卫生领域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并为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软件企业。
据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卫宁软件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的框架合作协议书,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