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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21世纪公布

2007-12-07 13:44:24

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商务部联合颁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其中规定需要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之九类行业之六十九种重点产品必须强制性加入监管网,并且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藉此加强中国产品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之监督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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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发出。

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及商务部(「商务部」)联合颁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通知」),其中规定需要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之九类行业之六十九种重点产品必须强制性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监管网」),并且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藉此加强中国产品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之监督及管理。

初步名单涵盖九类行业下之六十九种产品( 包括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和化妆品),但所有在中国生产而需要生产许可证及CCC的产品,将需逐步加入监管网。该九类行业下之六十九种产品之制造商,获授六个月期限,以将电子监管码加在其产品包装上。

根据通知,指定产品之制造商于申请生产许可证及CCC时,必须同时加入监管网及在其产品上附有电子监管码。所有指定产品仅可在产品包装加上电子监管码後才可出售。通知亦规定中国现时采用的标准产品电子监管码所载的产品资讯,将纳入此统一监管网电子监管码内。

鉴于通知所载列之上述加强措施,董事会预期市场上将有更多附有电子监管码的产品,而加入监管网的此类产品制造商将增加,更多制造商加入监管网,将让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一家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家质检总局及中国电信共同控制之公司)进一步加强其向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及政府提供增值管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