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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 中信21世纪<00241> - 公告 (02)

2006-03-07 09:43:00

检提供有关贷款符合早前所公布有关发行零息可换股债券所得收

入的用途。此外,本集团为中信国检的单一最大股东,而中信国检

则以本集团共同控制实体的形式入账。因此,虽然有关贷款并无利

息及无抵押,但董事仍然认为,交易条款实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

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中信21世纪电讯的主要业务为系统

整合及软件开发。中信国检的主要业务是透过营运PIATS而为在

中国销售的产品提供监定服务,进而提供防伪冒强化服务、转运信

息服务、市场研究、推广服务、客户服务、物流管理及其他增值服

务。

由於贷款额6,900,000美元高於有关百分比率的5%但不足

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中信21世纪电讯向中信国检提供

有关贷款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本公司将尽早寄发一份载有贷款协议及补充贷款协议进一步详情

的通函。

释义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国华信邮电」 指 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为中国电信的

全资附属公司

「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信21世纪电讯」 指 中信21世纪电讯有限公司,为一间於

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为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

立的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合资协议」 指 就成立中信国检而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订

立的合资协议

「贷款协议」 指 中信21世纪电讯与中信国检於二零零六年三

月三日就由中信21世纪电讯向中信国检提供贷款6,900,000美

元而订立的贷款协议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有关贷款」 指 贷款协议及补充贷款协议所载为数

6,900,000美元的贷款

「百分比率」 指 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规定的比率

「PIATS」 指 中信国检营运的产品识别、监定及追踪系统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信国检」 指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一间在中国成

立的公司,并为本集团拥有其50%股权的共同控制实体。该公司其

余30%及20%股本权益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及中国华信

邮电拥有,而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及中国华信邮电均为与本集团

概无关连的第三者,亦非本集团的关连人士(按上市规则的涵义)

「外汇管理局」 指 国家外汇管理局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补充贷款协议」 指 中信21世纪电讯与中信国检於二零零六年

三月三日就由中信21世纪电讯向中信国检提供贷款6,900,000

美元而订立的补充贷款协议

「人民币」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执行副主席

陈晓颖

香港,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i)六名为执行董

事,分别为王军先生、陈晓颖女士、罗宁先生、孙亚雷先生、张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