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
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ITIC 21CN COMPANY LIMITED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1)
(认股权证代号:400)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
所附之认购权期限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所附带之尚未行使认购权,将於二零零六年九月
十七日星期日之後届满。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於联交所之最後交易日为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
日星期二。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之持有人倘有意行使二零零六年认股
权证所附之认购权,则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
或之前向过户处(地址见下文)提交申请。
本公司已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开始撤销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於联交所之上市地位而提交申请。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醒本
公司现有尚未行使注册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代号:400)(「二零零六
年认股权证」)之持有人,根据构成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工具之条款
及条件,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所附带之认购权 (「认购权」),即获赋
予按初步认购价每股股份2.40港元(可予调整)以现金认购本公司
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股份」)之权利,将於二零零六
年九月十七日星期日届满。此後,任何尚未行使之认购权将告失效,
而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证书在各方面而言均不再有效。
就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之期限而言,本集团已就有关买卖及转让二零
零六年认股权证作出下列安排:
1.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
最後交易日为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二,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於
联交所之交易将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结束,二
零零六年认股权证将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
时起 撤销於联交所之上市地位;
2.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之登记持有人,倘有意全部或部份行使认购
权,必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或之前将下列文
件递交本公司香港股份及认股权证过户登记处秘书商业服务有限公
司(「过户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26楼:
(a)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之有关证书;
(b) 正式填妥及签署之认购表格;及
(c) 相关认购金额;
3. 已购入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但并未登记为持有人之人士,如欲行
使认购权,则须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或之前将
下列文件递交上述地址之过户处:
(a) 正式签署及盖章之有关转让文件及/或其他所有权文件;
(b)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之有关证书;
(c) 正式填妥及签署之认购表格;及
(d) 相关认购金额;
4.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之後递交予过户处之认
购表格不会被视作有效,且将不予受理;
5. 行使认购权後将予发行之新股份将不迟於有关认购日期後28天
内配发,并在各方面与当时现有已发行之股份具有相同地位;及
6. 本公司已就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开始撤
销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於联交所之上市地位而向联交所提交申请。
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即本公布发布前之最後一个交易日),股
份以及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分别为0.95港元
及0.01港元。
有关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期限之通函将尽快寄发予二零零六年认股
权证持有人及(仅供参考)本公司股东。
二零零六年认股权证持有人如对彼等之身份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
疑问,应谘询彼等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i)六名为执行董事,
分别为王军先生、陈晓颖女士、罗宁先生、孙亚雷先生、张连阳先生
及夏桂兰女士;及(ii)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许浩明太平
绅士、张建明先生及刘鸿儒先生。
承董事会命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执行副主席
陈晓颖
香港,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