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价及成交量上升, 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股价及成 交量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 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 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 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 及共同的责任. 於本公告日, 董事会成员包括王军先生, 陈晓颖女士, 罗宁先生, 孙亚雷先生, 张连 阳先生, 夏桂兰女士, 许浩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建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刘鸿儒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 承董事会命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 余富熙 公司秘书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