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2024-05-27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LIBABA 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IMITED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41)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阿里健康」)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或「2024财年」)之经审核年度业绩,连同上个财政年度(「同期」)的比较数字。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年度综合财务报表。 摘要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期间的比较基数较高,本集团总收入为27026.6百万元人民币,同比略涨1.0%。同时经营质量显着提高,报告期内净利润达到883.1百万元,同比增长64.6%。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年度活跃用户(过往于十二个月内在天猫健康平台实际购买过一次或以上商品的消费者)达到3亿。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已服务商家超过3.5万,同比增长28%。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线自营店的累计会员数增长至7700万,每名用户平均收入(「ARPU」)同比增长超过 17%。同时,我们持续提升慢病用户体验,治疗持续时间(「DOT」)时长同比增长7.6%。 报告期内,与本集团签约提供在线健康咨询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营养师合计超过22万人,较2023年3月31日增加2万余人,报告期内日均问诊量(不含开方)增长至 11045次。 –1–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了对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健康类目商家广告运营权的收购(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及2024年1月17日之公告)。此次收购进一步提升了我们平台模式的商业服务,将广告服务纳入健康品牌商解决方案闭环,完善了对品牌商经营服务能力,亦同时显着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变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 收入27026555267630161.0 毛利589532157013343.4年度利润88313653650964.6 经调整后利润净额(附注)143792875361590.8 附注: 经调整后利润净额乃按有关年度利润额撇除了股权激励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 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扣除税项后)、视作出售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部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及注销附属公司之亏损(扣除税项后)等非经营性损益项目。撇除该等对本集团核心经营业绩不具指示性项目的影响,有利于投资者比较不同年度的经营表现。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回顾 回顾2024财年,在国家的多维度政策支持鼓励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并深入人心。2023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明确提出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康领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指标,支持「互联网+」线上服务的相关政策已逐步完善,线上线下逐步相匹配融合的模式将会进一步给人们带来更便捷更有效的服务。在医疗创新上,国–2–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提出在医疗健康领域,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加强医疗数据融合创新。在数据要素的应用方向上,鼓励企业在未来健康管理、基层医疗等多种应用下积极探索新模式的落地。 阿里健康作为行业创新领导者,将跟随政府的监督指导,持续保持对医疗健康领域创新的积极探索。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取得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由于疫情期间的比较基数较高,本集团总收入为27026.6百万元人民币,同比略涨1.0%。同时经营质量显着提高,报告期内净利润达到883.1百万元,同比增长64.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年度活跃用户(过往于十二个月内在天猫健康平台实际购买过一次或以上商品的消费者)达到3亿。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已服务商家超过3.5万,同比增长28%。 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线自营店的累计会员数增长至7700万,每名用户平均收入(「ARPU」)同比增长超过17%。同时,我们持续提升慢病用户体验,治疗持续时间(「DOT」)时长同比增长7.6%。报告期内,我们进一步优化药品物流网络布局,在药品次日达保持高水位的同时,提升物流效益,且在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常州等核心城市升级为次日送货上门体验,致力于让客户享受到更稳定便捷的次日送货上门服务。在医疗健康服务板块,截至报告期末,与本集团签约提供在线健康咨询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营养师合计超过22万人,较2023年3月31日增加2万余人,报告期内日均问诊量(不含开方)增长至11045次。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控股」,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阿里巴巴集团」)在大健康领域的旗舰平台,本集团秉承让医疗健康普惠可及的初心,在保持行业最高水位的合规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在大健康领域巩固夯实既有优势业务基础,同–3–时围绕客户需求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推动产业发展、着眼未来持续进行前瞻性布局。 本集团将依托领先的数字技术和数字运营能力,以「云基建」为基础,「云药房」为核心、「云医院」为引擎,为亿万家庭提供普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健康服务。 医药电商业务 本集团医药电商业务以用户为核心,充分发挥和利用深耕多年的品牌优势与资源,借助电子商务、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的优势,以天猫健康电商平台、医药自营业务与电商广告业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积极拓展与上游优质医药、滋补、保健、器械品牌商和经销商的合作,为有健康需求的用户提供全面的互联网综合健康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了对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健康类目商家广告运营权的收购(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及2024年1月17日之公告)。此次收购进一步提升了我们平台模式的商业服务,将广告服务纳入健康品牌商解决方案闭环,完善了对品牌商经营服务能力,亦同时显着提高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天猫健康平台 报告期内,天猫健康平台作为国内领先的医药健康品线上服务平台,持续发挥数字化能力,携手合作伙伴共探行业发展新趋势,深挖市场机会,关注用户需求动向,为用户提供更快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的年度活跃用户(过往于十二个月内在天猫健康平台实际购买过一次或以上商品的消费者)达到3亿。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猫健康平台已服务商家超过3.5万,同比增长 28%。 后疫情时代,伴随着健康消费需求的崛起,本集团持续聚焦用户精细化运营,联动行业拓商拓品,丰富供给,构建新渠道和新流量的转换方式,焕发健康行业增长新势能。报告期内,阿里健康积极响应政府和监管的倡导,持续培养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蓝帽子—「更安全,有功效」的用户心智,通过发布趋势白皮书,商家联盟等形式加速布局蓝帽子保健品供给,同时配合认知教育等形式,从供需两端拉动蓝帽–4–子保健食品,并取得了高速增长。围绕家庭化器械类目,伴随着技术不断升级,我们精准捕捉消费者需求,不断孵化趋势类目,同时开拓更多内容形式渠道,使得趋势类目如功效护肤等平均增速超过35%。 广告业务注入助力平台业务完整性。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港币135亿元对价,通过发股加部分现金的方式,成功收购了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平台上医疗健康商家的独家广告营销审核权(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及2024年1月17日之公告)。凭借丰富的健康类目运营经验及商户洞察能力,阿里健康将联动广告服务,提升商家体验和满意度,为商家提供更定制化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商家业务增长,实现双方共赢。 *医药自营业务 本集团自营业务始终秉承「正品、实惠、专业、放心」的运营宗旨,致力于为来自天猫、淘宝、支付宝、饿了么等阵地的消费者提供以处方药、非处方药 (OTC)、保健 滋补品、医疗器械和隐形眼镜品类为代表的全面、普惠的医药健康服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提升运营精细化能力,但在疫情高比较基数的影响下,医药自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3739.2百万元,同比略升0.6%。报告期内,本集团基于消费者心智,联动行业不同厂家拓商拓品,持续丰富供给,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在持续提升品类运营效率的同时,在线库存单位(「SKUs」)实现双位数增长。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线自营店的年度活跃消费者数量保持稳定,累计会员数增长至7700万,相应其ARPU同比增速17.2%。同时,我们持续提升慢病用户体验,慢病用户DOT时长同比增长7.6%。 –5–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提升运营效率,整合行业、供应商及自营资源,打造爆品,实现各类目大幅增长,如医药自营业务项下来自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行业的收入同比增长超50%以及来自护具(器械)的收入同比增长68.3%。同时,本集团积极拓展新类目,阿里健康大药房新增宠物医疗及部分功能性护肤面膜等慢健康品类目,实现了良好增长。 随着后疫情时代全民健康意识愈加增强,本集团深挖客户需求,积极与商家做前置化市场准备,持续为健康行业创造增长的空间。在处方药领域,本集团与华东医药合作,线上首发第一个国产GLP-1类药物利拉鲁肽注射液,为国内2型糖尿病(T2DM)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可及的治疗新方案。同时,我们与辉瑞积极合作,首发斑秃药物乐复诺,它作为全球首款且唯一获批用于治疗12岁及以上青少年及成人重度斑秃患者的一款创新药物,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更安全有效的选择。 报告期内,我们进一步优化药品物流网络布局,在药品次日达保持高水位的同时,积极提升物流效率,且持续在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常州等核心城市升级次日送货上门体验,致力于让客户享受到更稳定便捷的次日送货上门服务。 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升级医疗健康专业服务体验,通过天猫、淘宝、支付宝、高德、钉钉、盒马、夸克搜索等终端为用户提供包括中医、体检、问诊、挂号、疫苗、口腔、心 理、视光、护理等线上线下为一体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3月31日,与本集团签约提供在线健康咨询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营养师合计超过22万人,较截至2023年3月31日增加2万余人。报告期内日均问诊量(不含开方)增长至11045次。报告期内,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收入达人民币957.8百万元,同比增长2.6%。 –6–*医疗健康服务 本集团以阿里健康互联网医院为载体,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提升医疗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在慢病管理领域逐渐夯实,并新增至23个疾病领域,新增了女性健康、特应性皮炎等多个领域的慢病。同时,阿里健康互联网医院推出了更多的解决方案,面向医生推出了全新的数智化解决方案,通过科普视频数字人及大模型随访平台的能力,提效医生精细化管理患者,并高效做患者教育。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国抗癌协会合作,共同推进肿瘤,自免等领域的指南普及与疾病教育。小鹿中医业务持续稳健增长。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小鹿中医注册中医师逾12万人,调剂中心增长至116家,覆盖达28个省和直辖市。2024年3月,小鹿中医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以口碑为维度的榜单—金扁鹊中医百强榜,评选出全国近700位口碑好中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数字化追溯业务 码上放心追溯平台业务持续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内,随着国家药品重点品种全链路追溯政策的深化实施,本集团追溯业务积极探索更多商业场景,包括从药品生产、流通到终端的全价值链覆盖。基于一物一码的药品元数据属性和客户端覆盖等优势,码上放心平台已完成与部分头部运营企业间的数据流通和业务协同链路搭建,协助药品经营企业完成相应流通合规的数字化、电子化等需求。报告期内,码上放心平台积极响应国家药监局推出的《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药企免费提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服务,患者可扫追溯码获取大字版的电子说明书,并使用说明书中关键信息的语言播报功能,优化客户服务体验。 –7–在医疗大模型应用领域,电商场景下,我们基于多年电商积累的海量医疗品知识库创建了阿里健康自研大模型,结合全域健康领域知识和文献在真实场景应用下的不断进步优化,我们在特定品类上的客服(售前,售中与售后)的用户满意率和准确度大幅提升。在医疗服务端,我们打造了Doctor U智能化一站式医患教育平台,以大模型技术为底座,配合医生打造自己的智能科普创作平台和训练医生自己的AI模型,极大优化医生工作效率与流程质量。 公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助力提升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水平,一方面借助自身的医疗健康能力直接为乡村提供援助,另一方面努力提升当地的医疗设备基础并加强对医疗人才的培养与能力提升。截至2024年3月31日,「小鹿灯」(儿童重疾救助平台)项目共投入3900余万元。我们在已有的「主动救助」模式上继续拓展,开展白血病专项救助,对罹患白血病的患儿因必须的诊治产生的基因检测、靶向药物治疗对接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新模式在 2024财年荣获第十八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评选年度案例奖。2024财年,阿里健康公益与 阿里巴巴公益、联合北京凌锋公益基金会,在县域打造村口健康管理单元—爱豆*康复健康小屋。项目从硬件、医疗技术、管理手段等各个维度支持村医能力成长。截至2024年3月31日,「爱豆*康复健康小屋」已累计服务超5万人次。 未来展望 2024财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宏观与地缘等因素给行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作为行业领先的数字化健康管理公司,我们将始终以用户价值为出发点,依托互联网医疗行业长期积累的服务能力经验与领先的科技创新水平,持续赋能「云药房」,「云医院」和「云基建」战略,为亿万家庭提供普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健康服务。 –8–围绕医药电商业务,我们将以用户价值为导向,持续优化运营效率和数字化能力,携手生态伙伴,持续为用户提供更普惠可及的服务,成为全民健康消费首选平台。同时,我们将积极运营新注入广告业务,以完整的平台模式,一站式服务品牌和商家,助力共同成长,蓄力焕发健康行业增长新动能。在医疗服务领域,我们将持续探索医疗健康服务创新模式,为患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在国家政策的积极鼓励下,我们会持续发力云基建战略,协助监管部门等积极探索AI大语言模型在医疗垂直领域的应用场景,积极提升行业产业效能。 作为行业领先的医疗健康服务企业,本集团将始终秉承让医疗健康普惠可及的初心,紧密围绕用户健康医疗需求,依托领先的数字技术和数字运营能力,努力实现「5年内,成为服务5亿人的数字化健康管理公司」的发展愿景。 财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主要财务数据概列如下: 2024年2023年变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 收入27026555267630161.0 毛利589532157013343.4 毛利率21.8%21.3%不适用 履约(2413212)(2907137)(17.0)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1776564)(1768675)0.4 行政开支(359980)(379487)(5.1) 产品开发支出(705382)(677822)4.1 其他收入及收益6747556180699.2 其他开支及亏损(363644)(40836)790.5 应占合资公司利润103948981(97.9)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6965)(37600)(81.5) 所得税费用(56263)(14485)288.4年度利润88313653650964.6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 经调整后利润净额143792875361590.8 –9–—收入 本集团于报告期内之收入为人民币27026555000元,较同期之收入人民币 26763016000元增加人民币263539000元或1.0%。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医 药自营业务、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及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继续稳健发展所致。 —医药自营业务 本集团医药自营业务主要包括自主经营的B2C零售和相关广告业务。报告期内,医药自营业务的整体收入达到人民币23739246000元,同比增长0.6%。医药自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归因于不断丰富的自营B2C零售商品类目和SKUs,以及通过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提供更专业咨询服务等措施而不断优化的用户体验。 —医药电商平台业务 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包括本集团已从阿里巴巴集团收购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 器械、成人计生、隐形眼镜、医疗及健康服务等类目电商平台业务,以及本集团为天猫医药平台(除已收购类目外的其他类目)提供的外包服务业务以及医药新零售。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了对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健康类目商家广告运营权的收购。将广告服务纳入健康品牌商解决方案闭环,进一步提升了平台模式的业务完整性。上述业务的收入总额达到人民币2329471000元,同比增长4.1%。 –10–—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深耕互联网医疗和医疗健康服务领域,联动阿里巴巴控股生态的流量获取能力,持续为来自淘宝、天猫、支付宝、高德、钉钉、盒马、夸克搜索等终端使用者提供包括体检、问诊、挂号、疫苗、中医、口腔、心理、 视光、护理等在内的线上线下一体的多层次、多样化、专业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服务业务包含追溯业务,本集团自主开发的「码上放心」追溯平台业务保持稳定发展的节奏,拓展更多增值服务并进一步渗透到流通领域,提高对零售终端的覆盖率。报告期内,本集团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的收入为人民币957838000元,同比增长2.6%。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毛利人民币5895321000元,较同期之人民币5701334000元增加人民币193987000元或3.4%。报告期内,毛利率为21.8%,较同期21.3%有所上升,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深耕精细化运营和数字化升级,带来经营效率优化及定价能力提升。 —履约 本集团医药自营业务所产生的仓储、物流及客服、天猫健康平台佣金、支付手续费 及相关人员成本等支出计入履约费用。报告期内,履约支出为人民币2413212000元,较同期之人民币2907137000元减少人民币493925000元或17.0%。报告期内,履约费用占医药自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2%,较同期之12.3%下降约2.1个百分点,反映了本集团在仓储、物流及客服等方面运营效率的提升。 –11–—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报告期内,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1776564000元,较同期之人民币 1768675000元增加人民币7889000元或0.4%,同比上年保持相对稳定。 —行政开支 报告期内,行政开支为人民币359980000元,较同期之人民币379487000元减少人民币19507000元或5.1%,得益于成本控制和持续呈现的规模效应。 —产品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产品开发支出为人民币705382000元,较同期之人民币677822000元增加人民币27560000元或4.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医药自营业务精细化运营及大模型等方面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持续保障各业务板块稳健增长。 —其他收入及收益 报告期内,其他收入及收益为人民币674755000元,主要包括年内所发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处置收益。较同期之人民币618069000元增加主要由报告期内所收取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开支及亏损 报告期内,其他开支及亏损为人民币363644000元,主要包括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较同期之人民币40836000元增加主要由报告期内所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产生损失导致。 —应占合资公司利润 应占合资公司利润指应占本集团拥有其13.7%权益之合资公司江苏紫金弘云健康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运营业绩净额。报告期内,本集团应占合资公司利润为–12–人民币1039000元,而同期为人民币48981000元。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本集团积极通过投资方式布局医药健康领域。报告期内,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为人民币6965000元,较同期之亏损人民币37600000元减少人民币30635000元。 本年度内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主要由于本集团为医院提供服务的部分联营公司受疫 情影响项目进度推迟,以及有些联营公司尚处于转型或成长阶段所致。 —本年度内利润额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衡量指标:经调整后利润净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润额为人民币883136000元,同期为利润额为人民币536509000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调整利润净额为人民币1437928000元,同期的经调整后利润净额为人民币753615000元。经调整后利润净额乃按相应期间利润额撇除了股权激励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扣除税项后)、视作出售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部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以及注销附属公司之亏损(扣除税项后)等非经营性损益项目。本报告期内经调整后利润净额较上个财政年度增加人民币684313000元,主要是由于医药自营业务用户规模持续增长,精细化运营所带来的议价和定价能力提升和经营效率优化,及平台规模经济推动效率提升和成本摊薄。 为补充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亦采用并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并非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经调整 后利润净额作为额外财务衡量指标。本集团认为,连同相应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衡量指标一并呈列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衡量指标,有利于投资者通过去除本集团的管理层认为对本集团的经营表现不具指示性的项目的潜在影响,来比较不同期间的经营表现。本集团相信,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衡量指标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帮助的信息,以通过与我们的管理层相同方式了解及评估我们的合并经营业绩。然而,–13–呈列的经调整后利润净额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计量指标相比。该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存在侷限性,阁下不应视其为独立于我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之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或将其视作可用于分析有关经营业 绩或财务状况之替代工具。此外,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衡量指标的定义可能与其他公司所用之类似指标定义有所不同。 下表载列截至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调整后利润净额是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计算及呈列的最直接可供比较财务衡量指标(即年度利润)而调整: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本年度利润883136536509撇除 —股权激励费用2660593088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 公允价值亏损╱(收益)(扣除税项后)341588(43834) —视作出售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18066)(32123) —部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扣除税项后)(34789)(17135) —注销附属公司之亏损(扣除税项后)—1308经调整后利润净额1437928753615 财务资源、流动资金及外汇风险 报告期内,我们主要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指现金和银行结余。截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3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人民币9553110000元及人民币10917171000元。 –14–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现金流量如下: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1079832255690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4880900)(532436)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1982395)(1112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5783463)(388024)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2368509341427汇率变动影响36782283447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4901699236850持有期限超过三个月的非抵押定期存款60629411680321财务合并报表所列示之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55311010917171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079832000元,主要归因于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所得税前利润人民币939399000元,并经以下各项调整:(i)非现金或非经营活动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加回股权激励费用人民币266059000元,加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亏损人民币349854000元,减去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人民币478030000元;(ii)运营资金变动,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减少人民币 363481000元,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费用及其他资产增加人民币180158000元,其他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减少人民币127953000元,合约负债增加人民币59617000元,存货减少人民币614096000元以及应收账款增加人民币211492000元,受限资金增加人民币 128144000元;及(iii)加回收到利息人民币232246000元。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900000元,乃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定期存款增加人民币4270918000元,支付收购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131027000元,购买长期定期存款所用现金净额人民币694000000元。 –15–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982395000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购共同控制的附属公司所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人民币1838771000元、支付租 赁本金部分人民币39934000元,及由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支付回购本公司股票款人民币104568000元。 资本负债比率 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无借款余额,故并无资本负债比率(2023年3月31日:零)。 资产及或然负债之抵押 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且并无质押任何本集团资产以换取银行贷款及银行融资。 流动资金 本集团之业务及交易地点主要位于中国。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一直审慎管理其库务职能,并维持稳健之流动资金状况。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确保我们的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之流动资金架构符合本集团不时之资金需求。 外汇风险 除若干银行结余及现金外,本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大部分为定期存款并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而其他资产及负债则主要以港元或人民币计值。由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开始,本集团采用人民币取代港元作为其呈列货币,以更有效反映其于中国之运营,并与董事审阅之内部申报组合一致。本集团并无外汇对冲政策,惟管理层将继续密切监察汇率波动,并将采取适当措施以将外汇风险维持最低。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作为对冲用途。 –16–雇员及薪酬政策 本集团于2024年3月31日之全职雇员人数为1435人(2023年3月31日:1560人)。报告期内,本集团之总员工成本为人民币1097.3百万元(同期:人民币1223.0百万元)。本集团所有在香港受聘之员工均参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本集团之政策为维持具竞争力之薪酬架构,并根据雇员之表现给予报酬。 本集团亦已采纳于2014年11月24日经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及于2023年8月11日修订 之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董事会可以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或认股权形式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奖励。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公司本公司之财资政策载有参考其风险管理政策之可接受短期投资及金融资产之选择指引以 及相关审批程式。根据该财资政策,本公司之投资产品包括流动性强、可随时或在短时间内变现之非股权金融资产投资。根据本公司目前之审批程式,任何有关金融资产之投资决定均须经本公司财务及库务经理批准,并须视乎投资规模经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批准。于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短期投资(2023年3月31日余额:无)。 于2023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Taobao Holding Limited(「卖方」)订立一份购股协议(「购股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AJK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目标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目标集团」)之全部已发行股本,总对价为 13500000000港元,将于交割(「交割」)时透过以下方式支付:(i)本公司向卖方(及╱或其代名人)发行2558222222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对价股份」),及(ii)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卖方支付2000000000港元。于2023年11月27日,目标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杭州精准健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WFOE」)与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 有限公司订立一份独家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将于交割后透过目标集团运营及管理阿里巴巴集团天猫健康类目商家广告运营权。交割已于2024年1月17日作实,合共–17–2558222222股对价股份已根据购股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按每股股份4.50港元之发行价配发及发行予卖方,而目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及2024年1月17日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亦无进行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资公司。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报告期之末期股息(同期:无)。 报告期结束后的重大事项 除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1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3月31日后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发生重大事项。 –18–综合损益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收入42702655526763016 销售成本(21131234)(21061682)毛利58953215701334其他收入及收益4674755618069运营开支 履约(2413212)(2907137)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1776564)(1768675) 行政开支(359980)(379487) 产品开发开支(705382)(677822) 其他开支及亏损(363644)(40836) 财务费用(5969)(5833) 应占以下单位溢利╱(亏损): 合资公司103948981 联营公司(6965)(37600)除税前利润5939399550994 所得税开支6(56263)(14485)本年度利润883136536509 归属于: 母公司拥有人883477535653 非控股权益(341)856 883136536509 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7 基本人民币6.29分人民币3.97分 摊薄人民币6.27分人民币3.96分 –19–综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本年度利润883136536509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于其后期间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本集团附属公司之汇兑差额(201875)(296049)于其后期间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换算本公司之汇兑差额477059639609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27888)(30090) 所得税影响—2174 (27888)(27916) 应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亏损(406)— 所得税影响101— (305)—于其后期间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后)448866611693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总额(扣除税项后)246991315644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130127852153 归属于: 母公司拥有人1130468851297 非控股权益(341)856 1130127852153 –20–综合财务状况表 2024年3月31日 2024年2023年2022年 3月31日3月31日4月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经重列)非流动资产物业及设备355761423520176使用权资产6809154313144930商誉810853810853810853其他无形资产292069309010326215于合资公司之投资250480249441160660于联营公司之投资22859362336704234081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投资1016591220621409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56799818832921661490其他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315682002413030递延税项资产548703409617418 长期定期存款694000——非流动资产总值619310058340305636486流动资产存货139973821023121550150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9785136578787515985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14905341139940864875预付税项53132531823525受限制现金278406150262631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5531101091717110547851流动资产总值135122371491379013565511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10335056637140473528597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9971431127492941376合约负债554683495066260678租赁负债341943743750656应付税项888726340240826流动负债总值502545854374444822133流动资产净值848677994763468743378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46798791531037614379864 –21–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2024年3月31日 2024年2023年2022年 3月31日3月31日4月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经重列)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479764036184758递延税项负债114299122816118891 其他应付款项——106363非流动负债总值162275163177310012净资产145176041514719914069852权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股本142780119133119102 库存股份(101946)(70482)(23516)储备145033781512492214000453 145442121517357314096039 非控股权益(26608)(26374)(26187)权益总值145176041514719914069852 –22–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3月31日 1.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 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工具、应收票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投资以及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或然代价除外,该等项目乃按公允价值计量。除另有指明外,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所有数值均以四舍五入计算至最接近千位数。 2.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会计政策披露 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之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之资产及负债相关之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示范规则 适用于本集团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性质及影响载述如下: (a)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规定实体披露其重大会计政策资料,而非其主要会计政策。倘会计政策资料与载于实体财务报表的其他资料一并考虑时,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一般用途财务报表之主要使用者就该等财务报表作出的决定,则有关会计政策资料即属重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作出重大性判断就如何于会计政策披露应用重大性的概念提供非强制性指引。本集团已于财务报表附注2中披露重大会计政策资料。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中任何项目的计量、确认或呈报造成任何影响。 (b)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澄清会计估计变动与会计政策变动的区分。会计估计乃界定为财务报表内受计量不确定性所限的金额。该等修订本亦澄清实体使用计量方法及输入数据作出会计估计的方法。由于本集团的方法及政策与该等修订本保持一致,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影响。 –23–2.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续) (c)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之资产及负债相关之递延税项缩减香港会计准则 第12号初始确认例外情况的范围,故其不再适用于会引致相等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的交易(如租赁及退役责任)。因此,实体须就有关交易引致的暂时性差额确认一项递延税项资产(惟需有足够的应课税溢利)及一项递延税项负债。 在初次应用该等修订本之前,本集团采用初始确认的例外情况,并无确认有关租赁交易暂时性差额的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本集团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应用有关租赁之暂时性差额相关修订本。于初次应用该等修订本时,本集团确认(i)有关租赁负债的所有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的递延税项资产(惟需有足够的应课税溢利),及(ii)于2022年4月1日之有关使用权资产的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的递延税项负债,并于该日期将累计影响确认为累计亏损及非控股权益的结余之调整。对财务资料的定量影响概要如下。 增加╱(减少)于2024年于2023年于2022年 3月31日3月31日4月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资产递延税项资产107226528非流动资产总值107226528资产总值107226528负债递延税项负债2103992408非流动负债总值2103992408负债总额2103992408 净资产862(134)(2380)权益 累计亏损(计入储备)(862)1342380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862(134)(2380) 权益总值862(134)(2380) 出于呈列目的,相同附属公司之租赁合约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已于财务状况表中抵销。 –24–2.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续) (c) (续) 对综合损益表之影响: 增加╱(减少)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费用(996)(2246)本年度利润9962246 归属于: 母公司拥有人9962246 非控股权益—— 9962246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9962246 归属于: 母公司拥有人9962246 非控股权益—— 9962246 增加╱(减少)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人民币0.01分人民币0.02分 摊薄人民币0.01分人民币0.02分 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并无对其他全面收益及截至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25–2.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续) (d)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国际税收改革 — 支柱二示范规则引入强制性暂时豁免,豁免确认及披露因实施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发布的支柱二示范规则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该等修订亦为受影响实体引入披露规定,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实体的支柱二所得税风险,包括于支柱二立法生效期间单独披露与支柱二所得税相关的即期税项,以及于立法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但尚未生效期间披露其支柱二所得税风险的已知或可合理估计的资料。本集团于本年度尚未应用暂时豁免,原因是本集团旗下实体乃于支柱二税法尚未颁布或实质上颁布的司法权区营运。本集团将于支柱二税法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时,于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其支柱二所得税风险的已知或可合理估计的资料,并将于支柱二税法生效时单独披露有关支柱二所得税的即期税项开支或收入。 3.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医药自营业务、医药电商平台业务以及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鉴于本公司之主要经营决策者认为,本集团业务以分销及发展医药健康业务为单一分部运营及管理,因此概无呈列更多分部资料。 地区资料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超过95%(2023年:95%)的收入来自外部客户及非流动资产(于 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中国内地的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除外),乃分别基于客户及资产所在的位置厘定。 有关一名主要客户之资料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与单一外部客户交易产生之收入占本集团收入10%或以上(2023年:无)。 –26–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客户合约收入之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医药自营业务2373924623591577医药电商平台业务23294712237953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957838933486总计2702655526763016 (i) 细分收入资料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货品或服务种类: 销售产品2256142822578076提供服务44651274184940总计2702655526763016 收入确认时间: 于某一时点2478457325036819于一段时间内22419821726197总计2702655526763016 下表显示于报告期间确认之收入金额,其乃计入报告期开始时之合约负债: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销售产品40783985提供服务490988256693总计495066260678 –27–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续) (ii) 履约责任 有关本集团履约责任之资料概述如下: 销售产品 履约责任于交付医药及健康产品后达成。就B2C药店销售而言,当客户确认收取货品,或付款平台于货品交付后的预定期间内自动确认收取货品,付款乃自付款平台(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收取。就B2B药店销售而言,付款一般于30至90天内到期,惟新客户除外,其一般需要预先付款。部分合约向客户提供退货权利,其产生面临限制之可变代价。 提供服务 履约责任于提供向天猫主体提供之营销服务、外包及增值服务、电商平台服务以及医疗健康及 数字化服务的一段时间内或某一时点达成。款项一般于完成相关交易后收取、于提供服务前悉数预付,或于30至90天内到期。 本集团已经选择可行权宜方法而不予披露剩余履约责任,原因是该等履约责任属原预期期限为一年或以内之部分合约(2023年:一年或以内)。 –28–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续)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477266330442其他利息收入76411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投资之投资收入6028— 政府补助金#77220830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24500—来自一间合资公司之管理费收入106699452其他42836681其他收入总额600730430754收益汇兑差额净额7086720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47917视作出售联营公司的收益1806641474部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收益4833722847 出售一间合资公司之收益10— 确认于转租之投资净额之收益—2649 出租人给予的与新冠疫情相关之租金减免—299出售物业及设备收益52665收益总额74025187315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674755618069 #政府补助金主要指就于本公司附属公司经营所在之若干中国内地地区投资而收取之奖励以及额外可扣减增值税和其他税收优惠。 –29–5.除税前利润 本集团之除税前利润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列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销售商品成本*1897477618814630 提供服务成本*(不包括雇员福利开支)20261062031341物业及设备折旧69299514使用权资产折旧2979636692无形资产摊销1695717513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租金款项16521126 存货减值*88478159591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应收账款减值51431824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11518 一间合资公司贷款减值净额(2500)—总计264313342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或然代价之公允价值亏损**8457198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亏损**349854— 因租赁不可注销期间变动而产生之租期修订之亏损**7323167 注销附属公司之亏损**—1308核数师酬金4130398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薪酬): 工资及薪金609566658918表现相关花红166564202085股权激励费用266059308890 退休金计划供款#5506953151总计10972581223044 *该等项目计入综合损益表「销售成本」内。 **该等项目计入综合损益表「其他开支及亏损」内。 #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本集团作为雇主用于减低现有供款水平。 –30–6.所得税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 即期—香港 本年度支出—704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过度拨备)(5)65 即期—中国内地本年度支出846482922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1201 递延(28380)(16710)本年度税项支出总额5626314485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于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利润的16.5%(2023年:16.5%)作出拨备。 本公司之中国内地公司须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缴税,惟两间(2023年:两间)有权享有优惠税率 15%之中国附属公司除外,原因是该两间公司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概无合资公司应占税项计入综合损益表「应占合资公司溢利」内(2023年:无)。 联营公司应占税项支出约人民币6342000元(2023年:人民币4695000元)计入综合损益表「应占联营 公司溢利或亏损」内。 7.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人民币883477000元(2023年:人民币535653000元(经重列)),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044082144股(2023年:13503050886股)计算。 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内之利润计算。计算中使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以及假设所有潜在摊薄普通股被视为行使为普通股时无偿发行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1–7.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续)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于以下各项计算: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经重列)盈利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的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利润883477535653股份数目 2024年2023年 股份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的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04408214413503050886 摊薄效应—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认股权327131665770受限制股份单位4628339637862990总计1409069267113541579646 8.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2023年:无)。 9.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应收账款815780606627 减值(33687)(28544)账面净值782093578083应收票据3043704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总额785136578787本集团就交易给予部分客户信贷期。本集团提供30天至90天之信贷期。应收账款根据各合约条款偿付。本集团寻求严格控制其未偿还应收账款。高级管理层会定期检讨逾期款项。考虑到前文所述情况,加上本集团之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数目众多、类型多元,因此并无重大集中信贷风险。本集团并未就其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级措施。应收账款为免息。 –32–9.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续)本集团之应收账款包括应收阿里巴巴集团附属公司款项约人民币323776000元(2023年:人民币192106000元)及应收本集团联营公司款项约人民币189000元(2023年:人民币267000元),该等款 项须按照有关方互相同意之信贷期偿还。 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按客户收取产品或服务提供予客户日期并扣除减值之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694782465694 4至12个月8101098626 超过一年630113763总计782093578083 应收账款之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于4月1日2854426720减值(附注5)51431824于3月31日3368728544 10.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于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按本集团收取产品及服务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27791513000935 4至12个月489845624112 超过一年8157089000总计33505663714047应付账款为免息及一般于30天至90天之期限内偿付。 本集团之应付账款包括应付阿里巴巴集团附属公司款项约人民币907537000元(2023年:人民币 843047000元),该等款项须按照有关方互相同意之信贷期偿还。 11.报告期后事项 2024年4月1日至5月27日期间内,已就将予归属非关连人士之受限制股份单位购回7934000股每股面 值0.01港元之股份,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3366000元。 –33–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深信有效之企业管治常规乃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与提升股东价值之基本要素,因此致力持续达致并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 董事会认为,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以下事项除外: 根据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 朱顺炎先生(「朱先生」)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11月28日营业时间结束期间担任董事 会主席(「主席」)及本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于加入本集团后,朱先生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之整体管理及业务发展,以及为本集团的业务管理及运营制定业务策略及政策。董事认为,于朱先生获委任为首席执行官时,由朱先生兼任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属适宜,乃因彼等认为此举可确保本集团内部领导贯彻一致,令本集团之整体策略规划更具成效及效率。董事会亦认为,该安排之下的权力与权限平衡不会受到损害,且有关架构将让本公司能够迅速及有效地制定并执行决策。为更专注于本集团之长期战略规划,朱先生已辞任首席执行官,自2023年11月28日营业时间结束起生效,而沈涤凡先生(曾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已获委任为首席执行官,自同一时间起生效。自2023年11月28日营业时间结束起,本公司已遵守守则条文第C.2.1条有关区分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角色的规定。 守则条文第D.1.2条规定,管理层应每月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提供更新资料,详细载列有关本公司业务表现、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的公正及易于理解的评估,内容足以让董事会整体及每位董事履行上市规则第3.08条及第十三章所规定的职责。本公司按公司业务需要及情况,不定时向董事会提供最新的业务资料及召开特别董事会会议以商讨重大业务或管理事项,让董事及董事会整体均能履行其职责。 –34–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本公司已采纳有关(i)董事以及(ii)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若干行政人员及雇员(彼等被视为可能知悉有关本公司或其证券之未刊发之内幕消息)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其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之条款。 在回应本公司向全体董事提出的具体查询时,全体董事均已确认彼等于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之证券交易守则。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内,除股份奖励计划的一名受托人于2023年5月及2024年3月以总代价约 113672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04568000元)在市场上购买合共33018000股本公司股份,以于归属时履行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本公司雇员之股份奖励外,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于报告期内之年度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亦已讨论有关核数、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检讨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常规及原则。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初步业绩公告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同意,有关本初步业绩公告所载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数字,与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相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所履行之工作不构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所进行之核证工作,因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此初步业绩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35–刊发初步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公告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irasia.com/listco/hk/alihealth)。 载有上市规则附录D2所规定资料之报告期之年报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于上述网站可供查阅。 代表董事会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沈涤凡香港,2024年5月27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朱顺炎先生、沈涤凡先生及屠燕武先生;非执行董事黄佼佼女士及徐海鹏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一绯女士、邵蓉博士及吴亦泓女士。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