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铜锣湾怡和街88号富豪香港酒店低座二楼聚贤厅1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有关购股协议之决议案 1.「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与Taobao Holding Limited于2023年11月28日订立之购股协议(「购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关连交易;及 (b)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董事(「董事」)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1(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 有关有条件授出特别授权以供配发及发行对价股份之决议案 2.「动议 (a) 待通过第1(a)及1(b)项决议案后及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合共2,558,222,222股股份(作为购股协议项下之对价)(「对价股份」)上市及买卖为条件,批准授予董事特别授权,赋予权力及授权以根据购股协议之条款向Taobao Holding Limited配发及发行对价股份;及 (b)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2(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 有关独家服务框架协议之决议案 3.「动议 (a) 待通过第1(a)及(b)项决议案后,批准、确认及追认杭州精准健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订立之独家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以及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及 (b)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3(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