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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债券

2020-04-03 00:00:00

出售债券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佳致(本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二级市场出售面值为5,000,000美元(相等于39,000,000港元)之债券,代价为约4,672,000美元(相等于约36,442,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单独及与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所公佈本集团出售债劵事项合併计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