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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暂停买卖之最新情况

2019-07-08 00:00:00

本公佈乃铭源医疗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2)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第XIVA部之规定作出。

谨此提述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之公佈, 内容有关对本公司所施加之复牌条件(「复牌条件」) , 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之公佈, 内容有关进一步复牌指引( 进一步复牌指引 ) 、 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之公佈, 内容有关暂停买卖之最新情况。

由于董事局认为本公司已达成所有复牌条件及进一步复牌指引, 故此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向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正式提交恢复买卖本公司股份之申请以供其审议及批准。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任何重大发展进一步刊发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