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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国际回补发售结果及寄发股票及退回支票

2018-03-14 17:17:00

兹提述AVIC International Holding (HK) Limited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航国际(香港)」)及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中航香港」)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联合刊发之发售章程,内容关於中航香港按每股发售股份0.37港元向合资格股东提呈销售2,484,166,998股中航国际(香港)股份(「发售章程」)。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具有发售章程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I. 回补发售结果

中航国际(香港)董事及中航香港董事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即递交发售股份之申请及缴付股款之最後时间,(i)已经从合资格股东接获29份有效申请,根据保证配额申请认购 927,640,114 股发售股份;及(ii)已经从合资格股东接获25份有效申请,根据额外申请方式申请认购434,802,279 股额外发售股份。总共合计占根据回补发售提供予合资格股东购买之2,484,166,998股股份约 54.85%。

申请认购发售股份之合资格股东已获分配发售股份数目包含於彼等各自之保证配额内。中航香港董事会已根据每份额外申请全数分配合共434,802,279 股额外发售股份予25名申请人。

II. 寄发股票及退回支票

获有效申请发售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以平邮寄发予合资格股东,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计算买家从价印花税之发售股份市值为每股发售股份0.39港元,为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星期一)股份於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有关多付之买家从价印花税之退款支票(如有)亦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以平邮寄发予有关申请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