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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清盘呈请之最新资料

2020-01-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平安证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谨此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及十二月五日之公告(「该等呈请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收到第一呈请及第二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呈请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之董事(「董事」)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与首名呈请人已达成协议向高等法院寻求撤回第一呈请(无讼费颁令)。高等法院已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颁令撤回第一呈请。

本公司同时正与第二名呈请人磋商撤回第二呈请,以便本集团与其债权人商讨进行债务重组。

本公司将就第二呈请之任何重大进展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并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发表公告。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