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 清盘呈请之资料更新

2020-10-2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平安证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有关法定要求偿债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与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有关呈请之公告(合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今天上午的呈请聆讯中,聆案官决定将聆讯押后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由公司法官进行审理,以进一步定出案件的审理方向,今天聆讯的堂费予以保留。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预期买卖本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