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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喜

2019-01-25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发出。

利民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有资料,相对比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录得之经审核溢利,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之未经审核末期业绩录得之溢利预计将会增加约港币15,025,000元,增幅为约41.21%。

溢利预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为(i)本集团推出一系列毛利较好的新产品,及(ii)管理层有效地控制营运成本。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之末期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现有的资料,及基于对本集团草拟的合併管理帐目及综合损益表作出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将有待本公司核数师最终落实及审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细阅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12个月年度之末期业绩,预期将于2019年3月下旬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