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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1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i)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的收益较去年同期(「二零一八年上半年」)显着下跌逾75%;及(ii)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录得亏损,而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则录得溢利,主要原因为于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确认的自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七年的天然气销售一次性收益并无于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再次出现。

本公司仍正落实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参考本集团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并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的任何财务数据或资料而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底刊发的本公司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