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之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容关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原定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三时正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将无限期(即不设固定日期)押後。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及六月二十九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内容关於开曼群岛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开曼群岛时间)发出禁制令。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使用之词汇应具有该等公布界定之相同意义。
本公司谨此强调,本公司获其法律顾问建议,应尊重及遵守开曼群岛大法院发出之禁制令之效力。然而,为使本公司之处事程序不致面对UK Prolific可能提出之任何质疑或争议,本公司拟在举行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前向香港法院提出和开曼法院禁制令一样的禁制令申请。
本公司将就股东周年大会延会之日期、时间及场合另行发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