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张振明先生(「张先生」)因拟专注彼之个人事务而已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张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藉此对张先生於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之贡献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