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有关(其中包括)公开发售之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建议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顺延
诚如该公布所述,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向合资格股东寄发章程文件(载列公开发售之详情),及向不合资格股东寄发发售章程,惟仅供彼等参考。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审定供载入章程文件的若干资料,预期章程文件之寄发日期及公开发售之时间表将会顺延。本公司将於适当时间另外公布公开发售之经修订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