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发出的公布(「该公布」)关於董事会召开日期。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的用词与该公布所定义具相同意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公布内出现手民之误,董事会会议将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假座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6楼5611-12室举行。
除以上披露外,该公布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