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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之辞任

2012-08-31 16:31:00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付大利先生(「付先生」)因专注其个人业务发展为由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付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於付先生辞任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跌至低於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最低数目。本公司现阶段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条、3.21条和3.25条的规定。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3.12条和3.17条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计三个月内尽快委任适当人士填补空缺。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就该委任另作公布。

董事会藉此由衷感谢付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