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张伟女士因专注其个人业务发展为由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一职。
董事会进一步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起,付大利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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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任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张伟女士(「张女士」)因专注其个人业务发展为由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张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委任
董事会进一步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起付大利先生(「付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付大利先生,52岁,彼於一九九零年湖南财经学院企业管理系毕业。曾任中国石油部外事局引进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中国石油海南项目部经理职务、美国海顿公司项目经理职务、天津新海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职务及法国录井中国首席执行官。彼拥有企业行政及经营管理之丰富经历,亦精通石油工程钻井技术和油气开发技术。
除上述者外,付先生於紧接彼现时委任前并无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於过去三年亦并无於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付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 彼与本公司并无固定服务任期。彼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将於该股东大会上告退,惟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将合资格膺选连任。彼将可享有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及市场基准而厘定的董事袍金。
於本公布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之定义,付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有关委任付先生之任何资料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 条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藉此由衷感谢张女士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并热烈欢迎付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