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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汉宝(龙虾大王)<00228> - 公告

2006-10-19 09:29:00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n Po Group (Lobster King)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拟将本公司名称由「Hon Po Group (Lobster King) Limited」更改为「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待本公司新英文名称生效後,

将采纳「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新中文名称,惟仅供识别用途。本公司

将於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另行发表公布。

本公司将於短期内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称建议

之详情,并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建议

本公司董事会拟将本公司名称由「Hon Po Group (Lobster King) Limited」更改

为「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并建议待本公司新英文名

称生效後,采纳「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新中文名称,惟仅供识别用途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其中包括)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上批准後方可作实。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因及条件

由於现有名称似乎显示本公司之唯一业务为餐饮相关业务,未能反映本公司最近及

日後拟把业务拓展至能源行业之计划,故董事会认为建议中之新名称将有利未来业

务发展。於本公司将进一步把本集团之业务拓展至能源行业,董事相信新名称有助

本集团与第三方磋商项目。於更改本公司名称後,本公司将继续经营其现有之餐饮

相关业务。

本公司之新名称将於特别决议案於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通过当日起生效。

待有关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正式通过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批准本公司所建

议之新英文名称後,本公司此後将办理香港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所规定之一切必

要存案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建议将不会影响任何股东之任何权利。附有本公司现有名称之所有现

有已签发股票,将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继续为股份之所有权凭证,并将继续有效

作买卖、交收及登记之用。本公司将不会就免费换领现有股票作出任何安排,但本

公司股东向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登捷时有限公司支付每张股票2.50港元後,可

获签发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之新股票以代替现有股票。待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新股

份之新股票将随即以本公司之新名称签发。

本公司将於短期内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称建议

之详情,并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本公司将就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以及有关更改公司名称及股份以本公司新名称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及买卖之安排及时间表另行再作公布。

承董事会命

汉宝集团(龙虾大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陈伟强

香港,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林美德女士、佘庆潮先生、陈树

熔先生、崔光球先生及陈伟强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向军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健民先生、叶泳伦先生及仲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