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汉宝集团(龙虾大王)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
更改公司名称
继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起,本公司将名称由「Hon
」更改为「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并采纳新中文名称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识别之用後,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买卖之英文
股票简称将由「HON PO GROUP」更改为「CHINA ENERGY」,而中文股票简称将由「
汉宝(龙虾大王)」更改为「中能控股」,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
兹提述日期为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之通函(「通函」),
当中载有更改本公司名称之资料。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定
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股东已通过特别
决议案,批准将本公司名称由「Hon Po Group (Lobster King) Limited」更改为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并采纳新中文名称「中国能
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取代现有中文名称「汉宝集团(龙虾大王)有限公司」,
仅作为识别之用。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注册处」)已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将新公司名称
载於登记册上,而注册处已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签发更改名称注册证书。
本公司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所需之存案手续,并已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获签发海外公司更改名称注册证书。
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买卖之英文股票简称将由「HON PO GROUP」更改为「CHINA
」,而中文股票简称将由「汉宝(龙虾大王)」更改为「中能控股」,由二零零
七年一月三日起生效。本公司之股份代号「228」则维持不变。
股票之换领安排
本公司更改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之任何权利。以本公司名称「汉宝集团(龙虾大王
)有限公司」签发之现有股票,将继续作为股份所有权凭证,并可有效用作买卖、
登记及交收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之相同数目股份。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起,任何
新股票均将以本公司新名称签发。本公司将不会安排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以本公司
新名称签发之新股票。然而,股东可向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登捷时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26楼)支付每份股票2.50港元之
费用後,藉此获得以本公司新名称签发之新股票,以取代现有股票。
承董事会命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伟成
香港,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林美德女士、陈树熔先生、崔光
球先生及陈伟强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向军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健民先生、
叶泳伦先生及仲原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