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
(1)配售现有股份
及
(2)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及
(3)恢复买卖
配售代理
荷银
洛希尔
配售股份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East Global与本公司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
,配售代理与East Global协定代表East Global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65港元向
将为独立於本集团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之承配人尽力配售最多270,000,000股现
有股份。配售代理预期将向超过六名独立专业、机构及/或个人投资者(现为或拟
为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第三方及并非其关连人士,且现时或将不会与
卖方、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定义见上市规则)一致行动(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
合并守则))配售配售股份。
配售价较(i)股份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即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之最後一个全
日交易日及认购协议日期前之最後一个全日交易日)於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79
港元折让7.82%;(ii)股份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包括该日)止最後五个
连续交易日於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约1.75港元折让约5.71%;及(iii)於本集
团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编制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经审核综
合资产负债表所示之每股股份资产净值约0.032港元溢价约5,056.25%。
配售价乃经本公司、East Global及配售代理参考上文所示收市价而按公平原则磋
商後达致。董事认为,配售价及配售协议之条款乃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
东之整体利益。
认购股份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East Global亦与本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East
Global同意认购最多270,000,000股新股份,相等於根据配售事项配售之配售股份
数目。认购事项须待(i)配售事项完成;及(ii)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所有新股份
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实。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所有新股份上市
及买卖。
新股份占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新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8.93%。新股份将根据一
般授权发行。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30,000,000港元,其中400,000,000港元将由本集团
用以为本集团之液化天然气投资提供资金(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十月
二十七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致其股东之通函),而余额则用作本集团之一
般营运资金。
由於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且可能或未必会进行至完
成,故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股份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起暂停买卖,以待
刊发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起恢复买卖。
配售协议(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
根据配售协议,配售代理与East Global协定代表East Global按配售价尽力配售最
多270,000,000股现有股份。
认购协议(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
根据认购协议,认购事项之所有条件达成日期後之营业日(即香港银行一般开放营
业之日子(星期六除外)),而无论如何不得迟於认购协议日期後14日,本公司将
按认购价向East Global配发及发行最多270,000,000股新股份,相等於根据配售事
项配售之配售股份总数。
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详情载列如下。
I. 配售事项
卖方︰
East Global,现持有272,086,000股股份或本公司现已发行股本约9.88%。East
Globa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於紧接配售协议及认
购协议日期前至少12个月持有本公司投票权50%以下。
配售代理︰
荷银洛希尔。配售代理并非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关连人士。
承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