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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2022-07-04 00:00:00

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董事会已决议委任张振明先生(「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起生效。

张先生,76岁,于中国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经验,曾任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信息协会能源分会会长。

张先生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张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张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于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张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亦无固定服务年期。张先生将任职至下次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重选连任。其后,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张先生将享有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经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与职责及市况后釐定之董事袍金。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张先生获委任之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张先生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欢迎张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