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进行之认购事项。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该等认购协议各自之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认购事项(除本公司与认购人I之间的认购事项外)已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至十一日之间落实完成。认购人II至V按认购价每股0.128港元获发行合共150,625,000股股份。
认购事项(除本公司与认购人I之间的认购事项外)之所得款项净额(扣除相关开支後)约为19,200,000港元。诚如该公布所披露,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以及发展本集团日常消费品贸易及智能终端机业务。
下表载列:(i)於认购事项完成前及(ii)紧随认购事项(除本公司与认购人I之间的认购事项外)完成後及於本公布发表日期之本公司股权架构,其仅供说明之用:
本公司之股权架构
下表概述:(i)於认购事项完成前;及(ii)紧随认购事项(除本公司与认购人I之间的认购事项外)完成後及於本公布发表日期之本公司股权架构:
股东 於认购事项部分完成前 紧随认购事项部分完成後
持股概约 持股概约
百分比 百分比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主要股东
刘秋华女士 717,634,000 13.82 717,634,000 13.43
董事
张晓彬先生 84,920,000 1.64 84,920,000 1.59
高峰先生(附注) 242,164,000 4.66 242,164,000 4.53
赵瑞强先生 56,542,000 1.09 56,542,000 1.06
其他董事╱本公司附属公司
之董事 115,932,000 2.23 115,932,000 2.17
公众人士
认购人II 0 0.00 78,125,000 1.46
认购人III 0 0.00 46,875,000 0.88
认购人IV 0 0.00 15,625,000 0.29
认购人V 0 0.00 10,000,000 0.19
其他公众股东 3,974,968,400 76.56 3,974,968,400 74.40
总计: 5,192,160,400 100.00 5,342,785,400 100.00
附注: 高峰先生於178,000,000股股份中拥有公司权益及於64,164,00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
本公司将於本公司与认购人I之间的认购事项完成後进一步发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