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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关连人士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

2021-07-19 00:00:00

认购新股份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亦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055港元认购145,000,000股认购股份,所涉代价7,975,000港元。

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佈发表日期本公司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56%,另相当于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36%(假设本公司之股本于认购协议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止并无其他变动)。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为7,975,000港元,扣除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7,700,000港元,相当于净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约0.0531港元。本公司打算按本公佈「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一段所载之方式动用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批准认购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之申请。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未必能落实进行。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谨慎。

认购股份将根据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授出之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之申请。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佈发表日期,认购人为CenturySmartGroupLimited及SmartChallengerGlobalLimited(均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各自之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因而为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之本公司在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授出特别授权以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一份载有(i)认购协议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有关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之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将会寄发予股东。预期该份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据董事所知,于本公佈发表日期,认购人及其联繫人士并无于股份中拥有权益,因此,概无股东须就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以批准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未必能落实进行。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谨慎。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未必能落实进行。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