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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2-04-01 00:00:00

谨此提述闽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之有关2021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告第23页「暂停股份过户登记(a)确定出席2022年股东週年大会并投票的资格」一段最后一句出现无意之误,所载「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2022年股东週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本公司谨此澄清,有关陈述应为「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2022年股东週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所有填妥的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于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除以上所述外,该公告所有其他资料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