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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佈 - 金利丰证券代表GOAL SUCCESS收购中国农产品股份(令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最多75%的中国农产品股份)及收购最多54.83%之中国农产品可换股票据未偿还本金额之有先决条件自愿性部分现金要约﹕每月更新资料

2019-11-15 00:00:00

兹提述(i)Goal Success Investments Limited(「要约人」)、Wai Yuen Tong Medicine Holdings Limited(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位元堂」)、Wang On Group Limited(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宏安」)、Easy One Financial Group Limited易易壹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易易壹金融」)及China Agri-Products Exchange Limited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中国农产品」)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之联合公佈(「该联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收购中国农产品若干股份(令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最多75%的中国农产品已发行股本)及收购中国农产品最多54.83%之可换股票据未偿还本金额(可根据中国农产品之已发行股本变动予以调整)之具先决条件自愿性部分现金要约;及(ii)要约人、位元堂、宏安、易易壹金融及中国农产品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之联合公佈(「十月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达成一项先决条件(定义见该联合公佈)。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联合公佈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联合公佈所述,作出部分要约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a)执行人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8.1就部分股份要约发出同意(「证监会同意先决条件」);

(b)位元堂股东于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上发出批准;及

(c)宏安股东于宏安股东特别大会上发出批准。

诚如十月公佈所述,证监会同意先决条件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获达成。就其他先决条件而言,要约人拟提供自十月公佈后之进一步更新资料,现知悉位元堂通函及宏安通函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分别寄发予位元堂股东及宏安股东,且位元堂股东特别大会及宏安股东特别大会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举行。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就达成先决条件及部分要约的情况及进展作出进一步公佈。

由于部分要约须在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出,因此部分要约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作出。此外,部分要约之完成须在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中国农产品股东、可换股票据持有人、位元堂股东、宏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中国农产品、位元堂或宏安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对应采取的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