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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1-20 00:00:00

本公告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局(「 董事局」)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审阅, 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除税后溢利与二零一八年同比增长约40%。该预期增长主要来自本集团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期间部分主要业务, 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之收益有显着增长。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局现时可获得的资料所作出之初步审阅,而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数据或资料而作出。 具体财务数据将于本集团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时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