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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记电讯香港内幕消息可能出售固网电讯业务及复牌

2017-07-26 16:57: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刊发。

董事会(「董事会」)兹提述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的公告,宣布按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自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 10 时 44 分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

董事会注意到关於本公司可能出售香港固网电讯业务之若干媒体报道(「可能的交易」)。

继本公司於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刊发公告後,董事会欲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目前正就可能的交易与多个独立第三方进行讨论。可能的交易仍须就有关条款作进一步讨论及达成共识,而且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未就可能的交易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亦并未就此制订任何确实时间表。因此,目前概不保证可能的交易将会进行或最终完成。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谨请注意,本公司可能会订立或可能不会订立与本公司香港固网电讯业务有关的任何交易,因此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遵守上市规则及/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之任何适用要求。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 9 时正起恢复本公司的股份在联交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