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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珠江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3-03-22 00:00:00

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泛海国际投资者及泛海酒店投资者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彼等在若干7.5%二零二六年二月珠江票据的权益,总面值分别为人民币356,000,000元(相等于约406,000,000港元)及人民币144,000,000元(相等于约164,000,000港元),总代价分别约人民币366,000,000元(相等于约418,000,000港元)及约人民币148,000,000元(相等于约169,000,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滙汉、泛海国际及泛海酒店各自就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与先前出售事项合併计算)均超过5%但低于25%,故出售事项共同构成滙汉、泛海国际及泛海酒店各自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