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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佳源证券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1-08-19 00:00:00

出售事项

根据购买要约,佳源就13.75%佳源票据提出购买要约,而滙汉集圑经泛海国际出售人及泛海酒店出售人分别标售其面值约为2,700,000美元(相等于约21,100,000港元)及约为12,200,000美元(相等于约95,200,000港元)的13.75%佳源票据。泛海国际出售人及泛海酒店出售人获通知,彼等标售的部分13.75%佳源票据,面值分别约为600,000美元(相等于约4,700,000港元)及约为2,500,000美元(相等于约19,500,000港元),代价(含应计未付利息)分别约为600,000美元(相等于约4,700,000港元)及约为2,600,000美元(相等于约20,300,000港元)获佳源接纳收购。滙汉集团亦经滙汉出售人在公开市场上出售12%佳源票据,面值为1,000,000美元(相等于7,800,000港元),代价(含应计未付利息)约为1,000,000美元(相等于约7,800,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本公司就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与先前出售事项合併计算)均超过5%但低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