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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购买金轮天地优先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1-05-07 00:00:00

购买事项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滙汉购买人及泛海国际购买人在公开市场上购买代价(含应计未付利息)分别约为10,000,000美元(相等于约77,700,000港元)及约为4,600,000美元(相等于约35,700,000港元)之金轮天地优先票据。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滙汉及泛海国际各自就购买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与先前购买事项合併计算)均超过5%但低于25%,故购买事项构成滙汉及泛海国际各自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