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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2022-12-16 00:00:00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认购人发行本金总额14,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

按初始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22港元计算,合共63,636,363股换股股份将于悉数行使可换股债券所附换股权后予以配发及发行,其占(i)于本公佈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7.38%;及(ii)经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后配发及发行63,636,363股换股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81%。

估计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后)为14百万港元。估计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后)约为13.8百万港元,且本公司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营运资金所需。

本公司将不会申请批准可换股债券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于可换股债券所附的转换权获行使后,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须待本公佈「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的条件」一段所载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因此,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