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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以实物分派方式分派本公司股份

2020-08-19 00:00:00

兹提述九龙建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4)(「 九龙建业」,于本公佈日期为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之二零二零年中期业绩公佈,内容有关九龙建业宣派之特别股息(「 实物分派」),方式为向九龙建业之合资格股东按彼等各自于九龙建业之持股比例以实物分派九龙建业所持有之本公司普通股(「 保利达股份」),基准为每持有 1 股九龙建业普通股获分派 2.67 股保利达股份。

于本公佈日期, Marble 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一间由九龙建业全资拥有之公司,而九龙建业则由 Intellinsight Holdings Limited(「 Intellinsight」),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柯为湘先生, 拥有 70.63%权益)持有 3,142,341,682 股保利达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70.79%。 紧随于实物分派完成后,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及 Intellinsight 及其附属公司所持有之保利达股份数目 自本公佈日期起直至实物分派完成并无变动,九龙建业将不再拥有本公司之任何股权,而 Intellinsight 将持有本公司 51.86%权益。

本公司已获告知, Intellinsight 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申请并已获得其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规则第 26.1 条注释 6(a)因完成实物分派而须就 Intellinsight 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或将予收购之所有保利达股份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之责任之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