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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的安排

2020-04-21 00:00:00

兹提述(i) 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股本重组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本重组之经修订时间表;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12楼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知悉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六)在宪报刊登之《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香港法例第599G章)并已考虑其对股东特别大会之影响。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实施及执行以下预防及控制措施:

(1) 股东特别大会之各与会者(包括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在进入股东特别大会现场之前接受强制体温检查;

(2) 体温为摄氏37.3度或以上或拒绝测量体温之任何与会者均不得进入股东特别大会现场;

(3) 股东特别大会之所有与会者(包括本公司员工)于股东特别大会现场整个停留期间均应佩戴口罩;

(4) 股东特别大会之所有与会者进入股东特别大会现场及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离场时,均应使用消毒液对双手进行至少一次消毒;

(5) 股东特别大会现场之座位将尽可能宽敞;

(6) 本公司已于股东特别大会场地安排透过通讯设施及╱或电脑设备连接的会议室,并可能指示与会者分别坐于某个会议室,以将每个会议室内的人数限制至四人或四人以下,并确保与会者之间相隔足够的距离;及

(7) 于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时或股东特别大会期间将不会提供饮料或任何茶点,亦不会派发礼品,即便提出要求亦是如此。

儘管如此,为对2019冠状病毒疫情积极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确保股东特别大会顺利召开,以及保障公众安全,本公司强烈建议股东委任股东特别大会主席为受委代表对决议案投票,而非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方为有效。

倘股东特别大会主席认为于股东特别大会期间出现之情况可能会违反与预防及控制2019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从而导致股东特别大会无法继续进行,则彼有权推迟股东特别大会。

董事会对为保护与会者免受2019冠状病毒侵害而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所采取的措施对股东特别大会与会者带来之任何不便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