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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1-01-20 00:00:00

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宣佈委任韩正海先生(「 韩先生」) 为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一年一月 二十日起生效。

韩先生,四十四岁,拥有丰富的投资及管理业务经验。彼自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担任北京中民振兴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之经理以及自二零一七年五月担任北京中资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长。此外,彼亦曾于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期间担任北京睿海纵横营销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之副董事长兼总裁,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获委任为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国策智库专家委员会专家。韩先生亦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主板上市之凌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784)的执行董事。

韩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过往亦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韩先生与本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 韩先生并无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之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本公司将与韩先生订立委任书,自二零二一年一月 二十日 起初步为期一年,每次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一年,除非根据委任书之条款予以终止。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韩先生须轮值告退,但有资格膺选连任。 韩先生酬金为每年 120,000 港元,此乃由董事会参照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在考虑彼之职务和责任、本公司之业绩和当前的市场情况后釐定。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委任韩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须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段之规定而须予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韩先生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