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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中国际控股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17-12-05 17:17:00

兹提述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之公布有关(其中包括)收购鹏欣农业全部股权而刊发之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采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提述,载有(其中包括)(i) 收购事项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连同其就收购事项致独立股东之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当中载有其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iv)本集团及鹏欣农业之若干财务资料;及(v)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将包括之若干资料,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