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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30 00:00:00

本公告乃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华大酒店」 )、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顺豪物业」 )及顺豪控股有限公司( 「 顺豪控股」 ) (统称「 公司」 及连同彼等个别附属公司则统称为「 集团」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之定义) 而刊发。

根据公司目前可得的管理资料及对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期内」 )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 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预期集团于期内之收入将大幅减少而集团于期内可能录得亏损, 与此相比,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华大酒店、顺豪物业及顺豪控股之个别除税后归属于拥有人的纯利分别约为 58,000,000 港元、 91,000,000 港元及 46,000,000 港元。

预期期内集团收入之减少及股东应占亏损,主要归因于投资物业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公平值亏损及酒店物业之折旧费用(均为非现金项目) , 以及诚如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所发佈集团之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中所述, 二零一九冠状病毒病的爆发正对所有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 期内, 集团核心酒店业务较二零一九年首六个月大幅下降,酒店业务乃透过华大酒店及顺豪物业持有之营运集团所经营。然而, 管理层已采取及时应对措施精简营运架构及控制营运成本。

儘管存在上述资料, 根据集团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 华大酒店、顺豪物业及顺豪控股每间公司均拥有分别为21%、16%及16%的低资产负债率。公司董事会认为集团之整体财务状况依然稳健。

本公告资料乃基于集团现时可得之财务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 有关资料尚未经公司的核数师审阅, 故其与最终公佈之中期业绩可能有所不同。 集团之二零二零年中期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刊发。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