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财务援助##
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债券持有人(一间本公司之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债券发行人订立还款契据,据此,债券持有人及债券
发行人同意延后债项之还款日期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或之前。##
上市规则之涵义##
延后债项还款日期构成债券持有人向债券发行人提供财务援助。由于提供财
务援助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订立还款契据构成本
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