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巿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现时取得的资料,与上一财政期间相比,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二零二一╱二二财政年度中期业绩财政年度中期业绩」)将录得约15%的毛利减幅及本期间亏损增加约37%。
董事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市场需求持续疲弱,加上其他品牌对本集团经营的产品持续竞争,和全球贸易环境不景气并持续不振及受到全球冠状病毒大流行造成干扰等因素,使本集团二零二一╱二二财政年度中期业绩仍然受到不利影响。
除上述影响本集团的宏观经济及社会问题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及市场需求疲弱,本集团未能将上涨的农产品采购成本转嫁给予客户,亦使我们于上述财政期间的毛利率受压。
本集团于上述财政期间的财务表现,与上一财政期间相比,亦受到其他收益及收入减少约16,000,000港元的影响,主要包括未变现投资公平值收益减少约7,000,000港元、汇兑收益减少约5,000,000港元及利息收入减少约4,000,000港元。本集团的其他经营开支亦于上述财政期间增加约3,000,000港元,主要为未变现投资公平值亏损。
另一方面,本集团已成功实施并采取各项削减成本措施,销售及分销开支以及行政开支合计较上一财政期间减少约6%。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二零二一╱二二财政年度中期业绩,故本盈利警告公告乃仅基于董事会按照现时取得的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最新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管理账目尚未得到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确认或落实,可能会有进一步调整和有待落实,且并非基于任何由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的数字或资料。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预期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底前发表的二零二一╱二二财政年度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