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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订立建造协议

2020-07-27 00:00:00

本公告乃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之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华」)与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订立海上风电项目导管架建造协议(「建造协议」)。按建造协议之条款及条文,四川宏华将向中铁大桥局提供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导管架加工及建造服务。建造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代价总金额约人民币2.2亿元。

本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市场。自进入海上风电领域以来,本公司累计签订订单金额约人民币8亿元。本公司将继续深耕风电市场,拓宽业务领域。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巩固双方合作关係,为后续合作奠定基础。

建造协议乃四川宏华与中铁大桥局按公平原则磋商后厘定。本公司董事认为,建造协议之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四川宏华与中铁大桥局之资料

四川宏华,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钻探钻机、压裂装备及有关零部件之石油钻采设备研究、设计、制造及服务等业务。

中铁大桥局,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以桥樑工程施工为主,是国家一级施工企业,国家一级计量企业和AAA信用等级企业。

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并经过一切合理查询后,中铁大桥局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之独立第三方。建造协议并不构成上市规则下第14章或14A章项下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