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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采购框架协议

2020-02-11 00:00:00

兹提述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内容有关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应具相同含义。

本公司董事会现提供有关该公告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釐定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的理由及基准

如该公告所披露,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四川宏华及其联繫人根据采购框架协议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购买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人民币1亿元乃基于订约方历史交易数据及四川宏华预期采购需求釐定。

四川宏华的预期采购需求主要基于四川宏华于二零二零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目前若干在谈合约,倘该等合约落实,则总合约金额将处于人民币4亿元范围内,其中人民币1亿元范围内的合约金额构成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采购产品及服务的年度上限。其中一项在谈合约乃与一家知名国企(一名独立第三方)商谈海上风电大型钢结构模块承建项目(「该项目」)。倘四川宏华获授委聘合约,四川宏华将须外包及╱或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及╱或其他独立第三方购买产品及服务,从而得以承接该项目。因此,二零二零年的年度上限明显高于历史交易数据,原因是年度上限已计及在四川宏华获授该项目委聘合约的情况下可能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采购的产品及服务的可能交易数据。

由于四川宏华仍与潜在订约方进行商讨,无法保证该项目及其他合约的委聘最终将授予四川宏华,及(倘获授委聘)该项目及其他合约委聘的最终条款是否符合本集团的预期。视乎该项目及其他合约的发展状况及实际规模(具详细条款),本公司可刊发进一步公告调整年度上限的条款及╱或幅度及(如需要)于股东大会上取得独立股东的批准。

定价政策

本集团就产品及服务应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支付的价格及条款须基于材料及服务成本加不超过10%的费用作出,或基于不逊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条款作出。本公司将透过参照至少两项与具有类似采购资质及具有提供类似产品及服务能力的不相关第三方进行的其他交易开展查询程序,以作比较并釐定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更佳、属公平合理且可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比较。

倘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及条款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类似,将优先考虑上海海洋及其联繫人,原因是此举将提升本集团现时持有的上海海洋49%股权的价值。

此外,由于若干设备技术规格的限制或供应若干产品的特别规定,存在本公司仅能取得一项报价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考虑有关产品及服务的近期购买价以及材料成本的市场波动,而价格将于公平磋商后釐定。

内部控制

透过本集团的内部控制程序及根据监管规定所作出的一系列风险管理安排,本集团将尽力维持其决策独立性及各项持续关连交易的价格及条款的公平性。

有关安排将包括:

1.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拟进行的各持续关连交易须按非独家基准进行。本集团可灵活与第三方订立安排,以于其认为适宜时购买或出售设备及材料及╱或提供服务;

2.本集团将基于供应商的采购资质、采购具有特定技术要求的产品的能力以及本集团与有关供应商进行交易的过往经验保存及持续更新一份合资格供应商集中名单。于四川宏华与上海海洋根据采购框架协议订立交易前,四川宏华业务部须提出申请,而四川宏华采购部须从该名单中组织甄选供应商,并经四川宏华董事长办公会审批,以确保相关条款及定价公平合理;

3.定价机制透明,执行该定价机制须受本公司财务部、技术部、内部审计部及法务部严格审查。此举将确保根据有关定价政策进行交易及取得的报价符合规范要求;及

4.本公司内部审计部亦将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审核,以确定有关持续关连交易是否按公平合理条款进行,以及本公司的利益是否将因此受影响。本公司的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亦将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阅,以确定进行持续关连交易是否已符合定价制度或系统及是否已超过相关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