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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长须予披露交易之最后期限

2020-04-08 00:00:00

兹提述绿科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Yu Jin Investment (BVI) 全部已发行股本之10%,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及二月六日之公告(「 延期公告」),内容有关延长最后期限。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完成须待先决条件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同意之有关其他日期(「 最后期限」)前获达成,方告作实。诚如延期公告所披露,最后期限已延长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

由于最近爆发的冠状病毒而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及三月暂停从中国进入蒙古,故需更多时间完成对目标集团的尽职调查工作。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先决条件,卖方及本公司已同意进一步延长最后期限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同意之有关其他日期。

除本公告及延期公告所披露者外,股份转让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维持不变。

完成须待股份转让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故未必会发生。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