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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诉讼之更新并无授出禁制令

2020-01-22 00:00:00

兹提述绿科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及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一月三日公告」)之公告,内容有关该令状及传票(「该等诉讼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或一月三日公告(视情况而定)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一月三日公告所披露,经各方同意,传票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再作实质性辩论,而传票于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聆讯」)。于聆讯上,法官并无授出古先生所寻求针对本公司之禁制令。于聆讯上,本公司承诺:

(a)仅于董事会在进一步董事会会议上考虑及信纳尽职调查后,股份转让协议方告完成(「进一步董事会会议」)。

(b)三名董事(分别为SumiyaAltantuya小姐、金晔先生及段志达先生)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获委任,彼等于进一步董事会会议将不会就有关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之任何决议案投票。

就传票之讼费而言,法院指示各方应尝试达成共识,而各方已协定传票并无讼费令。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以另行刊发公告的方式将任何进一步重要发展情况知会其股东及公众人士。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